马国油站违规售RON95汽油给狮城车主 各罚7840元

马来西亚霹雳州一名油站业者向新加坡注册车辆车主出售受津贴的RON95汽油,油站业者和车主双双被罚款。
《星洲网》报道,案件今天(25日)在斯里曼绒地庭下判。
根据控状,油站业者在今年5月13日晚上8点半前,在没有获得管制员的书面准许下,向一辆新加坡注册车辆的车主出售超过27公升的RON95汽油,触犯条例。
两名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酌情判处,并承诺不会再犯。法庭判处买卖双方都被罚款2万5000令吉,约相等于7840新元。
副检察司和主控官表示,这起案件涉及“仁政昌明95汽油补贴机制”下的受管制补贴商品,而相关补贴实际上来自公共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