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国市前公安局长诈骗侵占财产,被判18年

越南富国市前公安局长诈骗侵占财产,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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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安江省人民法院对富国市前公安局长黎文末及其同案犯阮氏姮诈骗侵占财产和洗钱案宣判。法院认定,二人共同提供虚假信息,通过办理土地证、出售土地等手段侵占受害人67.7亿越南盾,其中黎文末起主要作用,阮氏姮起辅助作用。黎文末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18年有期徒刑;阮氏姮因诈骗侵占财产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共判30年。法院还要求侦查机关查封财产,并向受害人退还67.7亿越南盾。
此前,受害人因办理40多公顷土地证件,向阮氏姮账户转账超219亿越南盾,阮氏姮还用其中近210亿越南盾在富国和河内购买房产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