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学姐谋杀罪却不成立 马国少年“精神失常”判决为何起争议?

马来西亚15岁少年去年在校园持刀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案件震惊当地社会。高庭昨天(14日)作出判决,15岁被告因精神失常谋杀罪名不成立,被谕令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样的判决在马国社会引起热议。
有人质疑一条人命被夺走,杀人罪名为什么不成立?死者母亲在判决后发文这么说:“对不起女儿,我们会继续为你讨回公道。”
案件来龙去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5年10月14日,当时14岁的少年被指在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万达镇一所国民中学的女生厕所内,持刀刺死16岁女学生叶芯嫙,过后被控谋杀。
马国高庭今年8月13日裁定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要求少年必须出庭自辩。被告当时在庭上对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叶芯嫙的死亡感到抱歉。
昨天(14日)高庭做出宣判;根据辩方律师转述法官的口头判决,法官接纳辩方的抗辩理据,即涉案少年在案发时精神失常,认定他存在医学上的精神失常(medical insanity),并进一步构成法律上的精神失常(legal insanity)。
法庭宣判被告无罪,并下令将他送入精神病接受管制和治疗。